浙江诸暨检察零口供"破冰" 贩毒者被判十一年

25.06.2019  10:52

  中新网浙江新闻6月24日电(项菁郦方家)本以为“下家”拒不承认事实自己就能逍遥法外,不料,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分析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半年后以零口供认定廖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据悉,2017年邓某在湖南老家一厕所里看到一个卖冰毒的号码,出于自己吸食和贩卖需要,他打了电话过去,对方就是廖某。二人熟识后,邓某先后几次通过微信向廖某买冰毒。

  2017年9月11日,邓某又通过微信向廖某购买了冰毒,廖某按照惯例将冰毒藏在玩具里快递给邓某。殊不知,邓某早已被警方盯上。在收到快递的当天,邓某在出租房内被警方抓获,新收到的冰毒也全部被警方查获。

  “幸运”的是,邓某是个“讲义气”的“下家”,面对警方审讯拒绝配合辨认。就这样,廖某逃脱了法律制裁,一段时间后又“重操旧业”。

  2017年11月24日,邓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被移送至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邓某进行毒品交易的“上家”仍逍遥法外。

  而后,检察官通过梳理分析邓某手机内微信聊天记录,渐渐厘清了关键线索,并实行全面追查。同时,检察官依托证据对邓某阐明法律后果、开展法制教育,攻破其心理防线。最终,邓某同意配合对向其贩卖毒品的“上家”进行辨认,廖某的真实身份也浮出水面。

  2018年3月22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将查明的证据移交公安机关,并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意见书,要求公安机关对廖某予以抓捕并移送检察院起诉,廖某于2018年10月17日被抓获归案。

  面对证据,廖某仍不承认任何贩卖毒品的事实,并表示自己微信曾经有一周时间被盗,并不认识邓某。

  面对廖某的否认,检察官反复推敲证据,综合分析证人证言及转账证明、快递信息等一系列客观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检察官依靠客观性证据认定廖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4月22日,当地法院一审认定廖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廖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5月21日,二审当地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