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为投融资体制改革护航

04.08.2016  10:37

      诸暨市正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为激发干部改革创新的动力,解除后顾之忧,最近诸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实行容错免责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从免责情形、免责条件和程序,到免责范围,都作了明确解释。比如,纳入容错免责的主要情形囊括了九类,包括支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整合做大平台资产,建立健全符合市场化转型要求的国有融资平台重组机制;支持创新思路,大胆试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引进投资公司或第三方对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市值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证券化促进机制等。
  不仅如此,干部主观上为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无明显过失,且不为自己、他人和单位谋取私利,满足七种条件之一,即可适用容错免责,并从在干部年度考核中不作负面评价等七方面予以从轻、减轻或者予以免责。
  《意见》同时强调,在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的同时,坚决防止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徇私舞弊、假公济私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对重大改革创新项目、有较大突破和探索的工作,要进行风险评估,建立投融资体制改革风险备案制度。
  诸暨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不断细化和丰富“1+X”容错机制体系,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