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互联网+”助力群文活动

12.04.2016  11:03

  近期,“欢跃四季”——全国百姓广场舞活动的浮动标签成为国家数字文化网上的点击热点,来自全国各地的近800个广场舞参赛视频接受大众投票。在为期一个月的群众投票阶段,投票数过万的作品不在少数,更有一些作品的得票数突破10万大关。在投票功能关闭之后,广场舞的教学片及相关花絮依然热播。

  有人气、关注度高,说明广场舞极具群众基础,这种网络上的交流也表明广大舞者需要相互借鉴、交流探讨的平台。身处“互联网+”时代,由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主办,各省市文化(群艺)馆等承办的本次全国百姓广场舞活动便大打网络牌。除了众多参赛作品、作品花絮在网上展播外,活动设有大众投票环节并且明确规定,群众投票计票数量为APP投票、网站投票、微信公众账号点赞和转发次数的总和,其占比在初选阶段占总分的50%,即便在区域联动和全国展演阶段也高达30%,更何况部分优胜参演队还将亮相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实现“O2O”互动,彰显本次活动“充分激发基层群众文艺创作激情和参与热情,利用网络新媒体促进优秀广场舞的交流与推广,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的初衷。

  广场舞之乐,不仅在于舞蹈本身直接给人带来健康、审美方面的满足感,还可以使民众融入群体、满足其健康向上的社会性需求。而广场舞活动努力在互联网上开辟“第二舞场”,还能提高、引导人们在“第一舞场”的舞姿和技艺。

  相对于国家数字文化网等平台对广场舞参赛作品、教学作品等的展示和推广,实际上,各地文化机构也可挖掘用于广场舞以及其他各类群众文艺活动相互交流和切磋的触网方式,充分利用现有文化馆站的网站、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以及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的互联、推广功效,让更多的群文活动插上网络的翅膀,进一步提升活动效能,更好地满足“互联网+”时代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