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交通多措并举助力“五水共治”
14.03.2016 00:29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一是着力提升公路排涝能力。积极做好汛期公路“排涝”工作,集中清理公路沿线路肩、边坡、水沟等堆积物,完善公路排水设施,对涉及公路沿线的河道、渠道进行绿化美化整治提升,从源头上保护水;在205国道沿线采用边坡虹吸排水和岩土位移直读仪技术,及时监测公路沿线山体土壤情况,防止山体滑坡,截至目前已利用边坡虹吸排水技术排水3000多吨;2015年对G205和G320部分跨常山港6座桥梁安装桥面径流系统,收集的桥面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避免桥面初期地表降水直排水体;在朱家渡大桥设置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系统设备,实时监控水体中污染物的浓度,为制定科学的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对公路沿线的杂草进行修整清除,避免大雨冲刷草堆,从而造成边沟堵塞;在公路工程大中修和桥梁拆建过程中,所产生的淤泥、杂物、碎石块等垃圾,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清运;集中对往年经常性路面积水路段开展调研,分析原因,做好有效措施,将问题彻底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是严把洗车行业市场准入。去年来,多次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住建、环保等部门集中对城区洗车业进行整治,对洗车场开业进行严格把关,对洗车业经营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洗车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要求洗车场在开业前必须新建沉淀池,不允许将洗车废水直排水沟,让废水流进沉淀池后,再进行废水二次利用,减少环境污染;要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必须出售给有废油回收资质的企业,并与之签订回收协议书;废水必须排入污水管道,不得随意排放。对新要求经营许可的三类汽车车身清洁维护、汽车涂漆专项业户,必须先取得环保许可。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的此类企业,也要在企业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时,提供环保许可证明,方可换证,否则将不给换发经营许可证并注销经营许可。
三是积极营造优良水运环境。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三不一推”工作,即运输船舶不违规排放油污水、船员不随意丢弃垃圾、液体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确保不泄漏、推进内河船舶清洁能源应用;在衢江航运开发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护岸、防渗、排涝及江心洲居民防洪等因素,积极建设衢江两岸防洪工程,目前龙游境内建成防洪堤12.64公里,衢江区境内建成防洪堤14.8公里。同时,为消除工程建成后因水位抬高而产生的内涝影响,对局部低洼地块修建大排渠及防渗墙,共修建排水渠0.97公里,防渗处理5.25公里;2015年投资30余万元,在龙游年年红水上旅游资源开发公司建设船舶油污水接收点1个,安装船舶油污水处理装置一套,并购置一批船舶防污染应急物资(围油栏200米、吸油毡200公斤);为进一步提高船舶水污染防治应急能力,投资近60余万元,购置围油栏3100米、吸油毡2300公斤。
四是积极构建治水常态机制。积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公路环境保护作为每日公路巡查的一项具体内容,列入管理台账,作为季度、年度考核依据;以船舶年度检验为抓手,按规定给29艘旅游客船、25艘渡船、31艘摩托艇配备《垃圾记录薄》、《油料记录薄》、《船舶垃圾、油污水上岸接收证明》等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建立健全船舶垃圾、油污接收处理台账,对不按规定收集垃圾和油污水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及船舶年度检验;对码头和船舶环境卫生实施常态化管理,严禁将船舶压载、洗舱、机舱污水和船舶垃圾直排水中,做到船舶垃圾油污上岸集中处理、垃圾日收日清;对不按规定送交垃圾和油污水的船舶,从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跟踪督查。(衢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14.03.2016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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