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5国道泰顺金北斗至牛栏岗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2.09.2015  09:13

  1、招标条件
  G235国道泰顺金北斗至牛栏岗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勘察设计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浙发改办交通受理【201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顺县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省厅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www.zjbid.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btb.com)、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路线起点位于泰顺县金北斗,现52省道与在建平安大道交界处,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现52省道由北向南布线,穿金家坑隧道630m和松树岗隧道345m,出隧道后路线从泰顺城关中学西侧经过,沿南垟底南侧山脚布线,经南坑坳、毛竹下后,沿横楼尖山腰布线,终点位于泰顺牛栏岗,设简易匝道(独象限式互通)连接现状52省道,远期与规划南环路相接,终点桩号K6+300,路线全长6.3km。
  本项目同步建设58省道连接线,连接线起点位于泰顺污水处理厂北侧,并与泰顺新城大道相接,起点桩号为LK0+000,路线向西布线设罗阳湖大桥(8×40m)跨罗阳湖后,路线与主线交叉,终点桩号为LK1+394.772(对应主线桩号为K4+382),路线长约1.4km。
  本项目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采用23.5m。同步建设58省道连接线,建设标准与主线一致,采用一级公路标准(集散公路功能)建设,设计速度60km/h。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
  第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主线与连接线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及仿古式港湾停靠站专项设计、房建、环保、照明、机电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机电施工图补充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7)根据发包人施工项目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8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0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3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办理好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交易证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btb.com)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5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担保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取得投标担保交纳的收据,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担保收据,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www.zjbid.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btb.com)、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北路406号
  邮 编:325500
  电 话:0577-67563956
  传 真:0577-67563905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绿城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34316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白先生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