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司法局绷紧安全弦切实做好社区矫正“三防”工作

22.10.2014  18:05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镇海区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全面部署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牢筑社区矫正“三防”城墙。
   一是完成一次排摸, 做到心中有数。 开展一次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衔接工作,仔细核查核对社区服刑人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特别是有严重犯罪史、有精神疾病、严重生理缺陷或障碍,有再犯罪倾向及“三无人员”的思想行为、矫正动态和日常监管帮教情况上门走访调查。对于符合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的,建议启动撤销缓刑、假释程序,及时收监。
   二是开好两个会议,明确责任分工。 区、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分别组织召开两个动员会,成立“三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三防”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区司法局与各司法所签订“三防”目标责任状,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精通工作流程、考核奖惩办法、日常监管手段等相关内容,对“三防”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做到负责到底。
   三是加强三种监控,死守安全防线。 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不定期与矫正对象碰面沟通,了解生活和心理状况;区、镇(街道)矫正办工作人员随时通过GPS手机定位系统了解矫正对象的动态信息,一旦出现超规定范围活动,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坚持矫正对象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对于重点人员每天进行电话联系,严防其再犯罪。通过人防、物控和高科技手段的有机结合,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天罗地网”。
   四是畅通沟通渠道,确保处置快速有效。 实行司法所每日“零报告”制度,并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要求各类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保证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加强社区矫正办成员单位之间信息交流,每月与区人民检察院监审科、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区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核对五类人员监管名单,一旦发现脱漏管,及时调查原因;行政执法监督科室,不定期对矫正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并针对问题及时作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