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黑心钉” 望江路一家修车店的老板和帮工栽了

12.05.2015  08:38

时报资料图

一年多来,杭州望江路上被“黑心钉”扎破轮胎的受害者数不胜数,光警方接到的报警就达88次。为此,上城警方成立了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的蹲守,一举抓获了种钉的“黑心人”——望江路上一家修车店的老板和伙计二人(详见时报3月24日3版、3月27日2版)。昨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熊某和张某已经被上城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修车店老板和帮工种下“黑心钉

去年以来,上城警方连续多次接到报警,称望江路及附近路段出现“黑心钉”。从报案记录来看,种钉人出没的范围在望江立交桥、望江路、江城路、雄镇楼、城战火车站以北等路段。

隔几天就要中招一次”“很多次都是上班时间被戳破了,急都急死了”……受害者抱怨。虽然警方隔段时间就会去拔钉,但这“黑心钉”就像韭菜一样割一茬又长一茬,给路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揪出种钉人,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布控了摄像头,并安排队员在可疑时段进行巡逻,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始作俑者——望江路上一家修车店的老板熊某和帮工张某被成功抓获。

熊某,江西人,不到30岁,在望江路开修车店有些年头了,店里的生意不好不坏。去年,他遇到了帮工张某,张某几年前就曾因种“黑心钉”分别被拱墅和余杭警方查处过。“经验丰富”的张某和想多赚些钱的熊某一拍即合,一个种钉,一个补胎,所得利润五五分成。据两人交代,种了“黑心钉”后,每个月的收入能多上两三千。

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人近日被批捕

近日,上城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将二人批准逮捕。

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熊某、张某种“黑心钉”的行为,涉嫌损害公共财物,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具体量刑,将依据二人作案的次数、造成的财产损失来进行。

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对于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恶劣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以罚金。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汪帆 通讯员 尚检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