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省党代会】浙江婚姻登记工作谱写新篇章
全省现有婚姻登记机关104家,其中:市级婚姻登记机关11家,负责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华侨和出国人员婚姻登记(2013年1月1日起增加授权义乌市民政局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县级婚姻登记机关89家,开发区婚姻登记机关4家,负责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2016年全省共办理结婚登记36.7万对,离婚登记12.3万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
全省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切实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等级争创工作。全省共有28家婚姻登记机关被民政部评定为“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率先全面推行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工作,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开展比例达100%。2012年以来,全省60余家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搬改扩建和装修改造,新增面积约1万平方米。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符合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的共50个,比例达55.6%。全省现有婚姻登记工作人员595名,其中颁证员273名。2012年以来省厅共举办8期全省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班,培训1200多人次,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截止2016年底,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普遍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其中专门婚姻家庭辅导机构81家(社会组织30家,调解组织14家;联合办事机构9家,民政内设办事机构28家);婚姻家庭辅导员657名;2016年共辅导13.5万人次,辅导满意率达97.8%,离婚劝和成功率约33.5%。
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
在2011年实现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联网基础上,2012年6月在省厅网站上开通了结婚登记网络预约系统,2013年11月在全国各省份中率先实现了全省各级民政与法院婚姻信息网络共享,并在2013年12月《民政部信息参考》(第102期)上作经验推广,同时实现了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查询比对。2016年以来,完成了婚姻登记信息向省政府数据管理中心的归集和同步更新工作,先后与省司法厅、省地税局实现了信息共享。2016年完成全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云平台系统建设改造,实现了全省婚姻登记在线实时联网登记。经过四年努力,2016年10月,率先全国省份完成了1950年以来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
惠民便民举措不断深化
2014年4月,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切实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2015年1月1起实现全省免费婚姻登记,全面免收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结婚登记预约服务”纳入了2016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完成了全面升级改造,实现了PC端、微信、APP等多平台、全方面(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结婚登记颁证等)的预约服务。
社会力量参与婚姻家庭服务不断拓展
2015年5月,浙江省婚姻家庭协会正式成立,在推动婚姻文化建设、推进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我厅先后两次在全国性会议和培训班上进行了典型经验介绍。2016年协会着力组建专家志愿团,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和法律咨询辅导服务,实施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幸福家庭关爱计划”;利用协会网站、微信、APP、《浙江婚姻家庭》杂志等多媒体平台,推进“互联网+”和婚姻家庭服务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