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凌晨骑电瓶车上高架被撞飞 躺在病床上的他很后悔

02.07.2015  16:13

追尾现场。照片由网友周先生提供

陈师傅的嘴唇缝了好多针。

昨天凌晨4点多,市民周先生驱车经过兴业街附近的秋石高架,看到南向北车道上,一辆米黄色的微型小车车头顶着一辆电瓶车,打着双跳灯停在一边,数米开外,一名男子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头部、手部都流了血。周先生一问,原来是小车追尾了电瓶车!

赶时间图方便上了高架

被后面的一辆小车撞飞

被撞男子姓陈,58岁,重庆人,出了车祸后,他就昏迷了。边上的车主连忙拨打了120,陈师傅随后被送到了机场路117医院,经医生抢救,渐渐恢复了意识。

昨天下午,记者在住院部见到了陈师傅,他的左额和右手都包着纱布,上嘴唇肿得像腊肠。“嘴唇缝了好多针,牙齿都松了,用铁箍包牢了。”陈师傅的儿媳抱着3岁的儿子说,丈夫去了交警那边处理事故,对方车主来看过公公,说听交警处理。

家人介绍,陈师傅是名建筑工,负责工地上的石料打磨,在杭州已经做了七八年了,最近两个多月,他在塘栖的一个工地干活。陈师傅一家住在萧山,距工地约50公里。“所以这段时间,公公大多住在工地上,他只有2次从家里骑车到塘栖。”儿媳说,昨天凌晨,陈师傅4点钟就出发了。

工地6点上班,秋涛路在修,从地面走,到塘栖至少要2个小时……走高架1小时20分钟就到了。”陈师傅断断续续说,自己是从三桥上的秋石高架,准备在半山隧道下去,4点半左右,当他骑到兴业街附近,被后面开上来的一辆小车撞飞。

我已经很小心地骑在最边上了,还是被车撞了,真倒霉!”陈师傅说。

骑车上高架属违规行为

陈师傅说自己错了

主治医生告诉记者,就以往高架上发生的车祸,陈师傅算是幸运的。“目前检查下来,病人的头部蛛网膜出血,全身多处皮外伤,嘴唇上也缝了多针,尽管有头晕现象,但生命体征暂时平稳。

一席话把记者拉回了2个多月前——4月13日凌晨,17岁的姑娘小项开着电瓶车上了德胜高架,与何女士的小型机动车发生刮擦,造成坐在电瓶车后座的18岁小伙小石从高架桥面坠落当场死亡,而小项也在117医院付出了截掉2根脚趾的代价。

去年10月22日,萧山通惠路立交桥上,3名电瓶车的驾驶者相继被一辆本田雅阁车撞上,事故导致2人重伤,1人坠下高架桥,经抢救无效死亡。

血的教训一次次在我们耳畔警钟长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电瓶车上高架属违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电瓶车驾驶者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但人们为何一次次将电瓶车骑上高架呢?

我出家门晚,如果从下面走,上班要迟到,上面方便。”陈师傅说,同时凌晨交警也下班了,让他们有机可乘。

现在很多人都在计算风险成本,但事实上,骑车上高架,就算前面100次没出问题,只要出事1次,后果就将不堪设想。”临床的一名病人家属善意地提醒道,“骑车上高架就是把生命交给了死神。

其实我知道高架不能上去,第一次也是看人家上,才骑上去的,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陈师傅说,自己这次成了反面教材,希望大家以此为戒,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王斐帆 文/摄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