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巧借电子支付开启小额纠纷金额兑现新模式
26.01.2015 17:4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近日,诸暨市局大唐分局工作人员在商家的委托下运用支付宝向家住城关的张女士转账消费纠纷退货金额80元,节约了消费者从城关到大唐的来回路费及时间成本。这是诸暨市局应势借用电子支付兑现小额纠纷金额的第一起消费投诉,获得了商家与消费者一致好评。
该局在总结2014年消费投诉处理时发现,部分投诉因消费者跨区域或者工作时间冲突等因素,造成调解虽成,但由于消费者获取商家退还的价款时还需要支付其他的路费及耗费来回时间,一定程度影响了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针对以上情况,该局探索引入电子支付手段兑现小额维权金额,即以电子支付形式承兑被投诉商家的金额,规定运用电子支付形式支付的价款必须经纠纷双方同意,且金额不得大于300元,被支付方必须提供投诉消费者名字开户的银行卡号便于核对,且当被投诉商家无支付宝账号或微信时委托分局工作人员代为转付方可进行受委托的电子支付,为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相应路费成本,提高小额纠纷金额兑现的及时性和实效性,提升小金额消费纠纷维权积极性。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6.01.2015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