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庄吉集团破产案受理
15.04.2015 10:37
本文来源: 法院
昨天,记者从温州中级法院证实,该院已于今年2月27日裁定受理了庄吉系6家公司的6个破产重整案件。同时,法院提醒,这6家公司的债权人应在5月15日前,向各自公司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据温州中院透露,这6家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分别是温州庄吉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温州庄吉集团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庄吉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庄吉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庄吉船业有限公司、温州远东船舶有限公司。
其实早在2012年,温州当地网络以及坊间不断传出有关庄吉倒闭的消息,直接原因是资金链出现问题,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庄吉的一位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导致庄吉全线“告急”的是其造船业。
和很多温州民营企业一样,庄吉除了服装业外,还涉足船舶、矿业、房地产等其他领域。但2007年到2008年,庄吉船业刚刚起步的时候,却遭遇国际金融危机,造船业因此受到重创。此后虽然庄吉展开自救,但始终没有摆脱资金的困扰。
记者了解到,3月27日,法院指定了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庄吉服装”、“庄吉工业园区”、“庄吉集团”、“庄吉置业”的破产管理人; 指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温州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庄吉船业”、“远东船舶”的管理人。
法院提醒6家公司的债权人,在今年5月15日前向各自公司的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法院的《公告》 显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据悉,“庄吉服装”、“庄吉工业园区”、“庄吉集团”、“庄吉置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5月29日,“庄吉船业”、“远东船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5月27日,在温州中院召开。
本文来源: 法院
15.04.2015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