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关于招录第二批特保队员的公告

23.12.2014  14:32

因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县公安局拟招聘第二批特保队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计划招录5人,严格控制招录条件,以实际录用人数为准。

二、工作内容

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稳定、巡逻防控、防恐防暴、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用工形式

录用后由县公安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年薪约 6.5万元(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

五、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政治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淳安籍常住户口男性青年(以2014年12月1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在职辅警不受户口限制)。

(二)具有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18至30周岁(1984年12月1日至1996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四)身高172CM及以上,体型匀称。

(五)单眼裸视力在4.8以上。

符合县公安局设置的体测及体检条件。体能技能特别优秀者可酌情考虑放宽条件,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同等条件下,具备军警技能的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或在单位任职期间受过处分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以及参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的人员,不予报考。

六、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参照人民警察特警职位招录办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1500米、立定跳远、4×10往返跑)、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七、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至1月6日。

(二)报名地点:淳安县公安局政治处3311室(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联系人电话:64813836。

      (三)要求:本人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亲自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