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永根副厅长出席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总站揭牌仪式
12月8日,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总站在省保监局正式揭牌,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吉永根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吉永根代表省司法厅致辞。他在致辞中对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总站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提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险业设立工作站,是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需要,是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的需要,也是省司法厅和省保监局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深化便民惠民服务的创新举措。
吉永根介绍,去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我省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今年9月,省人大对《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修订,都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为更有效地面向广大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保险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和运行提供了法律上和政策上的支撑。
吉永根要求,省工作总站成立以后,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协调各级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认真解答保险消费者的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受理并初审保险消费者提出的援助申请,为符合条件的保险报销费者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要认真研究保险消费者有可能涉及的权益纠纷事项以及解决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工作载体,完善工作制度,努力化解保险消费纠纷,促进保险业更加健康发展。
吉永根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积极配合保监部门的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选派参与工作站运作的人员,通过与保监部门的共同努力,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为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