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院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

15.04.2017  01:08

 

【本站4月14日讯】4月13日上午,浙江省学位办评审专家组组长、原宁波大学校长聂秋华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位授予权评审反馈会上宣布,专家组经评议认为,水院已具备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基本条件,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测绘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人力资源管理6个专业具备了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基本条件,建议省学位委员会予以认定。

受浙江省教育厅委托,以原宁波大学校长聂秋华为组长的1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于4月13日莅临水院开展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学位办)有关负责人,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汇报专业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此次评审汇报会。

汇报会由专家组组长聂秋华主持,校党委书记符宁平致辞。校长叶舟从学校概括、主要举措、主要成效、努力方向四方面,对学校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师资建设、教学条件、教风学风、国际交流等方面情况作了介绍。专家组分组听取了6个专业汇报,并在审阅申报表、自评报告及相关自评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听课、师生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形式了解教学情况,考察了相关实验室及其他教学设施。

经过充分讨论和评议,专家组对学校发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办学思路清晰切实可行;办学经费投入充足,办学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师资建设效果明显,教师队伍结构基本合理;教学改革措施有力,本科专业建设卓有成效;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监控体系趋于完善;办学特色初步形成,培养质量得到社会认可。专家组在反馈意见中希望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师资结构,完善质量监控体系。

叶舟作表态发言,他对专家组紧张有序的评审工作及高水平、高效率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他表示,水院将充分发挥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对教育教学的促进作用,把评建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学校改革发展方方面面,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为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做好充分准备;继续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凸显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继续完善评建长效机制,把评建工作质量转化为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