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斜桥改建工程交(竣)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公告

24.09.2015  12: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斜桥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14]1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发包人)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资金、上级补助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竣)工质量评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要求及主要工程数量表详平湖市交通运输局(http://jtj.pinghu.gov.cn/)及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新建斜桥位于平湖市境内,路线起点与既有村道相接,路线由北向南在桩号K2+000处上跨杭平申航道(Ⅲ级)航道,终点与既有村道接顺。起点桩号为K1+700,终点桩号为K2+340,路线全长0.64km。其中,桥长约407m,配跨为8×20+82+25+7×20m,主桥采用柔性吊杆系杆拱,引桥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
  设计标准桥梁部分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20km/h,接线部分与老路接顺,采用等外公路设计,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为8.0m,本项目路面结构采用:20cm水泥砼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路面采用标准轴载(BZZ-100),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的交工、竣工质量评定检测,设1个检测标段,即:桩号K1+700~K2+340段,路线全长0.64公里,主要检测服务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的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包括交工实体检测、交工外观检查、桥梁荷载试验、竣工实体检测、竣工外观检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的试验检测项目);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列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机构名录;并在人员组成结构、履约信誉及仪器设备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客观性,投标人与本项目土建、监理承包人是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00分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与秀洲大道交叉口科技京城7楼)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及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3日9: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交通运输局2楼开标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交通运输局(http://jtj.pinghu.gov.cn/)及浙江交通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
  邮 编:314200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573-85117041
  传 真:0573-85124065
  招标代理: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7楼
  邮 编:314000
  电 话:0573-82710770
  传 真:0573-82710771
  联系人:薛康力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