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27.03.2020  11:30

  本网讯 3月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九次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3月23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贯彻落实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李卫宁和党组成员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李火林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作出最新判断分析,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部署,为巩固和拓展已有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实际,作出应急响应等级由二级调整为三级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全面学习领会、深刻理解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因时因势作出的战略安排和战术指引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人大履职助力打好“两战”,推动实现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尽快在全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会议强调,要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统筹推进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认真抓好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善于抓统筹、抓结合、抓重点,推动破解相关领域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努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力量。要进一步把科学审慎原则贯穿到人大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中,广泛宣传口罩佩戴指引,在参会人员体温测量正常,会场保持一定间隔距离,尽可能保持良好通风情况下,科学审慎分析评估,积极落实防控举措,在人大各项会议和活动中可以不佩戴口罩,以人大的实际行动进一步传递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信号和信心。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严格执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的若干规定》,准确理解把握请示报告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和程序要求,全面及时并严格按程序请示报告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文稿起草部门要进一步把握内容要求、提高文稿质量、规范报送程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密切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强化对常委会及机关请示报告工作的统筹落实,充分发挥综合把关作用,以请示报告工作成效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各专工委分党组主要负责人、机关党组成员和秘办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