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民宗局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及宗教工作督查

16.10.2017  14:15

为全面掌握和了解景宁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自10月11日起,景宁县民宗局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及宗教工作督查。

督查组由县民宗局联合派驻纪检组、财政局、审计局,邀请部分乡镇分管领导、“两代表一委员”组成。此次督查主要涉及11个乡镇,46个民族村,通过深入相关乡镇、民族村听取情况介绍、实地察看和查阅相关资料,督查2013—2017年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及民族宗教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并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