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实施方案》通过水利部审查
《平阳县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实施方案》通过
水利部审查
【本站7月30日讯】近日,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浙江省平阳县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评审会。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浙江省水利厅、平阳县水利局及方案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5名水利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方案技术评审专家参加评审。会上,平阳县《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审查。
近年来,平阳县在重视河道生态建设的同时,勇于创新改革、不断探索河道管护体制,开展了“水域管理、堤岸养护、河道疏浚、河道保洁、绿化维护”为一体的河道“五位一体”综合管理模式,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积极深入实施“河长制”管理,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县、镇(乡)、社区、村居和警长的“4+1”四级“河长制”,构建由30名县级河长统筹引领,200多名镇级河长,1000名社区、村居河长常态监管的治理格局,并率先在温州市成立水利涉水警务室,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同时,以监督考核促进河道管理,出台“河边三化”、“河长制”考核工作细则,实现常态化考核,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不快的镇(乡)负责人启动问责。通过一系列举措全面提升了平阳县河湖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为打造“诗意平阳、百里水乡”夯实基础。
参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实施方案》内容的汇报后指出,平阳县水系发达,河道、湖泊与水资源丰富,开展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对于深化水利改革,提升河湖管护能力,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和保护制度,推进平阳县水生态文明和水利现代化建设,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方案》采用的基础资料翔实,内容全面。结合本地区河湖管理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问题分析比较客观清晰,目标明确,主要建设任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亮点突出,符合平阳县实际,实施计划安排合理,预期效果显著,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可作为平阳县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实施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