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首次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春秋假

23.10.2015  17:54

近日,嘉兴市根据学段制管理的要求,下发普通高中学校秋假安排的通知,在全市首次实行普通高中秋假,其中高一年级秋假时间安排在10月29日至11月4日;高二年级秋假时间安排在11月2日至11月8日;高三年级根据“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不实行春秋假制度。

学段制管理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配套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秋假时间,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变相补课。同时,充分利用秋假时间,切实做好下一学段课程安排和任职任课安排,保障学生选课权利,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适应省高校招生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积极通过短信平台、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教师和学生宣传学段制管理的必要性,切实做好实施学段制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