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监管局查获两起无证销售滋补类药品案

07.01.2015  19:54

  在民间有“冬季进补,开春打虎”的彦语,百姓喜欢在冬季进补滋补类药品,特别是“阿胶”、“鹿角胶”等滋补类药品深受百姓喜爱。  

  12月29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上望所执法人员正在上望街道新街巡查。检查发现有两家保健品食品店销售“阿胶”、“鹿角胶”、“龟甲胶”等滋补类药品。经调查核实,两家保健食品经营店均未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阿胶”等药品,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发现的“阿胶”2盒、“鹿角胶”15盒、“龟甲胶”5盒等药品(货值金额约4000元),进行了扣押处理。

  市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市场上滋补类药品种类繁多,良莠不齐,为避免在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应尽量选择有正规的药店购买此类药品。切忌贪图一时便宜,损害自身健康。购买时应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