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林业局召开关于做好公益林补偿面积落户工作推进会

10.12.2018  21:10

  12月7日,缙云县林业局召开关于做好公益林补偿面积落户工作推进会。会议由缙云县林业局副局长鲍瑞洪主持,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各林业中心站站长参加会议。

  鲍瑞洪从四个方面解释了开展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户工作的必要性。一是政策规定,依据《浙江省公益林与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益林中“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归林农个人的承包山、自留山,补偿对象为农户;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归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统管山,补偿对象为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二是县领导重视,县委书记杨秀清指出对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必须严格规范。三是农民诉求,随着公益林补偿标准不断提高,农民对补偿资金发放问题愈发关注,关于公益林补偿资金未发放到户的信访件日益增多。四是审计需求,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等内容已纳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扶贫资金事项审计。

  鲍瑞洪强调,各乡镇(街道)要重视公益林补偿面积落户工作,切实按照《关于规范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和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分户清查工作。在2019年三月底前将各村个人公益林补偿面积登记清册报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会上,鲍瑞洪针对各乡镇(街道)领导提出公益林补偿面积分户工作中会遇到的难点及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