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推行“五级路长”共建制

04.12.2015  05:16
  省、县级公路由县领导担任“县级路长”,沿线乡镇长担任“乡镇路长”,沿线行政村干部担任“村级路长”……为进一步推进公路及沿线环境长效管理,安吉县政府日前正式出台五级“路长制”,在湖州全市率先创新构建“五级路长”共建机制,目前,该县273名路长已正式上岗。通过建立五级“路长制”管理制度,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据该县政府生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五级“路长制”的设置是根据目前公路管理体系,实施按公路等级和公路所在地相结合的五级“路长制”,覆盖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公路。
  通过建立31名县级路长、 15名沿线公路乡镇路长, 207名沿线行政村干部任“村级路长”, 9名巡查路政中队长担任“巡查路长”, 11名派出所长担任“警务路长”,组成“五长共管”体系,对全县高速公路、省道、绕城道路、县道的“三化”情况、应急处理、违法整治开展全覆盖监管。
  “县级路长统筹引领、全面部署;乡镇路长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村级路长应急突发、及时处置;巡查路长定期开展排查;警务路长对责任公路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情况严格查处、全程跟进。”安吉县公路局负责人介绍说。
  如何让“路长制”落实到位?安吉县“路长制”办公室负责每半年开展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公路整治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路长”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路长”,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该考核结果还与乡镇(街道)年度考核、部门年度考核挂钩。
  实施“路长制”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前,公路环境基本实现“九无”:即无明显垃圾、无乱采乱挖、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黑臭河垃圾河、无违法广告、无绿化缺失、无违法宗教场所、无青山白化现象,环境整洁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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