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慈城镇党委中心组集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学习

27.11.2014  16:29

近日,江北区慈城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相关要求。

一要加强宣传。 抓住《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十周年契机,结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发动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会议精神上来。 二要依法行政。 要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始终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完善服务,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要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争做法律的遵守者、捍卫者。 三要维护稳定。 在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积极构建法治民宗的工作架构,要善于用《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工作,正确处理和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 四要规范管理。 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促事,创新服务理念,认真作好安全工作、来信来访办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