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消费不称心,消保委调解暖人心

08.07.2016  20:07


  2016年7月2日星期六,小宋约上几个小伙伴自驾来到衢江区黄坛口乡九龙湖周边某景区,准备在这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周末。到了景区门口,小宋和小伙伴们对照了价目表和活动项目,并查看了手机团购APP的相关信息,决定拍下美团上该景区的活动套票,价格是170元/套(含门票1张+10张活动卡),宋某共拍了6套,合计1020元。

  玩了几个项目后,到了吃中饭的时间,小宋等人准备用手上剩余的活动卡用于景区的烧烤项目,被告知,烧烤项目属于餐饮,不在活动项目中,不得使用活动卡。小宋等人表示无法理解,在景区门口的宣传上明明写着烧烤也是其中一项活动呀。经景区经理解释,美团上套票明确写着“活动卡的使用方法”,共计12个娱乐活动项目,确实不含烧烤项目。小宋等人遂要求景区将剩余的活动卡折算成现金,但景区方面表示该活动卡来源于团购,应向团购方申请退款。小宋等人表示难以接受,带着“一肚子的气”离开了该景区,随后拨打了12315消费投诉热线。

  接到该投诉后,衢江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立即与该景区经理和当事人取得联系,双方也介绍了此次消费活动,以及双方沟通处理的具体情况,由于双方发生了口角争执,双方都有一定情绪。经过工作人员调解,最终景区方面以回馈顾客为立足点,同意退补消费者小宋200元,当事人表示满意。

  消保委提示:团购消费是当下很多年轻人推崇的消费模式,手机操作,方便快捷,而且确实有不同程度地优惠,经济实惠。但是团购消费是基于图文介绍,确实也会出现与实物不符或者达不到消费者心理预期等情况。

  在该消费投诉的调解过程中,衢江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也对当事人双方都做了批评指正。工作人员指出,景区方面应对团购上的信息进行补充,明确消费范围,让消费者通过图文介绍,就能了解哪些不在套餐消费范畴,避免产生消费异议。同时在出现消费争议后,景区方应作为责任人,第一时间应当做好妥善处理,而不是将消费者晾在一边。而小宋作为消费者,应该在外出消费前,提前做好功课,详细了解团购内容,有需要的还应致电对方,询问消费内容,尤其对于大额交易,更要认真细致,不要冲动消费,不要花费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