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整改旅游合同掀起“行业自律”风

20.10.2016  01:04


  “这是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您收好,其中不了解的条款,我向您解释一下。”在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正在向旅游业从业者介绍旅游法中的条款。近日,吴兴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区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积极开展了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目前该局辖区共有旅游行业企业(包括分公司)81家,该局认真做好辖区内旅游行业企业的摸底工作,通过实地查看和网上征集等形式,共征集合同文本25份,其中境内旅游合同11份,出境旅游合同9份,一日游合同5份。“在工作中,我局向广大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发放《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资料,对《旅游法》条款不了解的耐心解释,进行帮扶指导。”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

  同时,该局对征集上来的格式合同文本逐条进行审查,特别是对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条款认真严格进行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期间,共发现问题合同条款4条,主要在于解除合同后费用扣除方面以及增加例如旅行社行业预期利润损失等不合理费用作为需要消费者承担的责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大力推广并积极引导旅行社使用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新办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指导旅行社规范使用合同,督促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企业格式合同规范,促进行业自律。”吴兴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