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召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工作推进会

17.03.2016  16:25

为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县民宗局于本月15日—16日召开由全县各乡镇(街道)宣统委员、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所在村负责人以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的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县民宗局副局长田志芳主持并布置相关工作,县民宗局局长雷建龙作工作强调。会议主要落实以下三项工作责任:

一是启动分片管理工作机制。为了方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解决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点多、面广、人员文化素质低等问题,县民宗局对全县所辖的14个乡镇(街道)已登记备案的34家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分成东、南、西、北四个片区进行管理,推选片区小组长,明确各片区小组长工作责职,建立定期随访制度,发放全县各民间场所电话联系卡,有效管理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二是规范完善财务收支制度。县民宗局在年前把各民间信仰场所的公章、财务专章雕刻好的基础上对公章和财务专用章进行发放,实行公章专人负责制,并要求各民间信仰场所务必于今年4月底前办理好场所的对公帐户,各场所必须启用由县佛教协会印制的专用发票收据,做到财务收支公开透明,防止场所管理工作人员挪用、侵占资金等现象发生。

三是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职责。根据属地管理的工作职责,以各乡镇(街道)为单位,对自己所辖的各民间信仰场所所在村负责人和民间信仰场所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并报县民宗局备档,从而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人身和集体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共同落实安全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