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科技公司员工受审
27.05.2015 11:41
本文来源: 法院
案发前,蒋某就职于杭州东创科技股份公司(简称“东创公司”)。
2012年12月,东创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简称“联通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开发一款名为“随E行”的软件。合同期间,联通公司授权东创公司使用旗下的端口制作测试系统,蒋某负责配合联通公司业务支持和售后服务,即该软件产品的介绍和客户投诉及解决等。
这时,蒋某发现自己的账户可以连接登录联通公司端口,对他人的手机进行定位。蒋某承认,在该软件的开发过程中,有很多人找他,询问能否提供他人的手机定位信息,他们愿意出钱收购。“有一个叫陈某的,每次都提供很多号码,让我查找这些号码的定位信息,但这样很不方便,于是我做了一个网页,直接跳转定位系统,陈某进网页查询就行了。”
蒋某称,他按照每个号码60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费,后来给陈某做了网页后,他按照这个模式,每天收取对方1000元的使用费。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3年下半年到2014年11月期间,蒋某通过协助定位查询及制作链接定位网页等方式,提供他人手机定位信息,非法获利169300元。
“我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在做一件不道德的事,我不知道已经犯罪了。”庭审快结束时,蒋某痛哭流涕。
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本文来源: 法院
27.05.2015 11:41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