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出台《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意见》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3.10.2015  16:19

  10月16日,缙云县政府下发《缙云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意见》,为减少大气污染、重塑绿水青山提供生态保障。
  该《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工作举措、保障措施等三大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力争在2017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0%以上,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走出一条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的新路子。
  《意见》要求,要采取得力举措,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责任落实到村,包干到户,在夏秋农作物收割季节巡查执法。在“堵”焚烧同时,注意“疏”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利用,鼓励农作物秸秆规模收储、开展生物质能源加工,建立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和示范户,努力提高秸秆利用的综合效益和技术含量。
  《意见》还就组织领导、部门配合、政策扶持、技术创新和宣传引导作了明确。(缙云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