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 浙江率先在全省范围内试点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商事制度改革,不仅入门要便利化,出门也要便利化。”昨日,省工商局召开全省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实务公示会,宣布浙江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在全省范围内试点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省份,将从制度设计上根本解决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副处长阙利明表示,我省将通过省去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改变公告方式、缩短公告期、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等方式,简化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注销登记手续,对企业简易注销进行改革。
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宁波、深圳等4城市,组织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宁波从6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办理1047户。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后,国家工商总局于9月2日正式下文批复,同意浙江在全省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
“以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企业至少要来工商部门两次,一次办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一次办理注销手续,中间还必须间隔报纸公告所需的45天。”阙利明表示,改革后,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45天的公告时间缩短为10天,由此注销手续最快可在10天内办结。与此同时,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也简化了,取消了原清算组备案手续中的登记材料,也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的确认清算报告的文件。
省工商局表示,本次试点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同时,对于以下8种情况,也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成立已经超过三年的;
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行业的27类企业;
对外投资未清理完毕、分支机构未注销的;
股权被质押或股权被冻结的;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而被处罚的;
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存在限制、投诉、举报、信访、警示等提示信息的;
依法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其他情形。
据有关部门预期,此改革将会对原先由于多种原因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却却步于繁琐手续的企业、创业者、投资人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会方便已经名存实亡的企业,快速简捷地退出市场。浙江改革的试点,也将为全国部署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积累省级改革经验。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柴悦颖 通讯员 施扬 沈雁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