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我,还是他?”

28.11.2014  11:38
时间:11月24日 地点:诸暨法院

  整个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席上的吴某始终望着童某。童某却有意避开吴某的目光,一直低着头。她这次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坐在法庭上的。
  吴某是湖南人,今年35岁,一直在诸暨打工。2010年,他认识了小他2岁的宁波姑娘童某。两人一见倾心,很快处起了对象,交往头3年,两人恩爱有加。
  去年底,两人商量去吴某家里过春节,男方父母见过童某后,对这个未来儿媳妇很满意。没想到,见过吴某父母以后,童某的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弯,两人感情也出现裂痕。
  今年3月,童某在朋友小银的介绍下,跳槽去了另一家足浴店工作。吴某起初觉得没什么,但有一次他查看童某手机时,却发现她和小银的聊天记录语气暧昧。吴某心里憋着气,当即质问童某,童某不置可否的态度激怒了他。吴某伸手就是一记耳光。童某一气之下,离开了两人同居的“”。
  起初,吴某觉得这只是一次小别扭,没想到过了很多天,依然不见童某回来。结果,他在足浴店里看到了童某与小银卿卿我我的样子。
  “你爱我,还是他?”吴某问。童某毫不犹豫地站在了小银身边:“他!
  3年感情遭遇这样的背叛,吴某越想越生气。第二天,他喝了1斤白酒后,揣着菜刀又来到足浴店。看见童某后,他二话没说就拿出菜刀砍了过去。4刀之后,童某倒在血泊中。
  不久后,吴某在一家网吧被公安机关抓获。而吴某的疯狂,导致童某手臂上、大腿上多处受伤。经鉴定,童某人体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庭审中,童某向吴某提出了5万余元民事赔偿。面对童某提出的赔偿请求,吴某没有任何异议,他当庭向童某表达了歉意,承认是他一时冲动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判决赔偿童某各项经济损失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