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亲戚忽悠法院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20.07.2015  11:59
  以为亲戚帮忙打假官司,可以挽回一些“损失”,不想把戏被揭穿,都将被追责。近日,温州瓯海法院依法撤销了陈某与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审调解书的判决。因涉嫌刑事犯罪,陈某、潘某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陈某本是瓯海某鞋厂的老板。去年7月,陈某哥哥的小舅子潘某找到他,说他欠债被告到了法庭,现在法院把他名下的两处房产都拍卖了。眼看拍卖款就要分配给债主,为挽回点“损失”,他想请陈某帮忙,弄份虚假的借款协议,也到法庭告他,这样一来,陈某也可以参与拍卖款的分配。
  考虑到2012年时,鞋厂有190万元的银行取款是用他私人账户操作的,陈某就同意和潘某演这场“”。潘某很快给陈某写了一张190万元的假借条。去年7月7日,陈某拿着假借条和银行取款凭证,把潘某告到了法院。之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也作出了调解书。今年初,陈某的190万元“债权”也被列入了拍卖款分配方案。
  潘某被拍卖的两处房产,总共得款才200万元左右。债主们发觉拍卖款分配方案有蹊跷,便要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瓯海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立即展开调查。今年4月28日,陈某向办案检察官交代了他与潘某串通实施虚假诉讼,骗取法院调解书,帮助潘某逃避执行的事实。由于陈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检察官当即将其控制并移交瓯海区公安分局。当日,陈某被刑事拘留。随后,潘某也投案自首。
  由于陈某与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审调解书认定事实的证据属于伪造,他们实施虚假诉讼,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再审建议。最终,法院作出了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