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强化诚信诉讼助推诚信体系建设
从预警、排查、惩戒、引导四个维度入手,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和新民诉法关于诚信诉讼的相关规定,强化诚信诉讼原则有效落实,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健全诚信诉讼提示、承诺措施,强化源头风险预警,临安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禁止虚假诉讼警示牌,并在《诉讼服务指南》、《诉讼风险提示》等材料中增设诚信诉讼相关内容和要求,随立案受理材料发放给当事人。自今年3月开始,该院以民商事案件为试点,逐步推行诚信诉讼保证书制度,其中载明如实陈述、作证以及违反诚信诉讼原则的后果,要求原告方在立案时随同地址确认书一同签署,入卷保存,其他人员在首次接受询问或参加庭审前签署。今年以来,已有512起案件共945人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起到良好警示预防作用。
在长期办案经验和调研的基础上,临安法院梳理出虚假诉讼重点防控案件类型,主要涉及民间借贷、房屋权属争议、离婚析产、资不抵债企业财产纠纷、执行异议5大类纠纷,并将身份关系、证据自认等重点甄别信息予以严格审查。将办案中发现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的个人、企业登记在册,建立重点防范“黑名单”。今年以来,该院共将5人列为虚假诉讼重点防范对象,对查实虚假诉讼行为的3人作出罚款、司法拘留处理。
为进一步完善失信信息查询、共享机制,该院充分利用与银行、工商等部门“点对点”查询平台、全省法院关联案件检索等功能,建立失信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风险联动防范。定期向人大、政协等部门报送涉人大代表、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失信名单,建立联合约谈机制,促进诚信履约。与市文明办、公安等7单位部门签订《“惩戒失信、共建诚信”合作备忘录》,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此外,该院还加大诚信诉讼宣传引导力度,借助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引导当事人,共同维护诉讼秩序。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结合具体案件,曝光虚假诉讼反面实例,宣传、弘扬正面典型,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今年1至9月,该院共开展法制宣传、法制讲堂2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