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92.6% 近80万残疾人享受惠残政策

15.03.2016  08:25

    记者从3月14日召开的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通过对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三大类17个指标的监测分析)达到92.6%,比上年提高1.5%;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528元和17573元,分别增长7.4%和7.8%。

    据介绍,去年全省共有近80万名残疾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托养庇护照料、助明助听助行和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无固定收入生活补贴等惠残政策,残疾人对共享小康工程的满意率达到97.8%。我省还加大帮扶救助力度,为1727名残疾人提供人均1.3万元的爱心助残特殊救助资金,为3122户农村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无障碍设施进残疾人家庭11660户,为1286名残疾人大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我省成为全国首个面向残疾人单招单考公务员的省份,省经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残联成功录用3名残疾人公务员;首次举办省属国有企业残疾人专场招聘会,42家招聘单位提供了260多个岗位,134人达成意向;全省新增残疾人就业10555名,为2.35万名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据悉,我省今年将全面落实残疾人“四项补贴”制度;巩固全面消除4600元以下残疾人低收入户的成果;全省新建残疾人服务设施26个,新增康复、托养床位1800张;落实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将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围,全省按比例就业达到9万人。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张丽 通讯员 徐辉 何丽军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