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一句“带你买西瓜”,孩子跟着就走
07.01.2016 09:26
本文来源: 法院
“走,叔叔带你买西瓜吃!”天真的小男孩信以为真,屁颠屁颠跟着陌生的王某走了。此时,孩子的母亲就在边上,但忙于接电话。如果不是车站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报警,他可能就已经被拐骗上车。昨日,王某因拐骗儿童罪被杭州拱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5年8月14日上午9点多,杭州拱墅区时代电子市场内,胡老板的店铺里人头攒动,一个中年男人跟着他的女儿走进店里。不一会,男子拉着胡老板的女儿,亲切地说:“闺女,吃饭去。”幸好一旁的胡老板听到了,立马呵斥住,男子灰溜溜地离开了。胡老板说,之后他看见这个男人又进了另一家店,过了十多分钟,市场广播就说,有个孩子丢了。
带走孩子的男子正是黑龙江人王某。王某今年44岁,文盲,跟妻子离婚后一直无所事事。
当天,他从胡老板的店里出来后,在楼梯口看见市场里另一位摊主沈某5岁的儿子小勇。小勇和小伙伴因为玩具打架,正哭着要找妈妈,王某就安慰他。
沈某看到后,赶紧把儿子拉回到自己的店里。谁知,王某也拉着小勇的手,一起到了店里。这时,恰好有客户打电话进来,沈某去接电话。王某就和小勇说:“跟叔叔走,叔叔带你买西瓜去。”小勇就乖乖地跟着走了。
等沈某放下电话,发现儿子不见了,他赶紧报警。
王某带走小勇后到了汽车西站。孩子一直哭。值班室工作人员看着不对劲,问小勇,小勇说:“这男人不是自己的爸爸!”工作人员立即报警,王某被抓,小勇被解救。
王某因涉嫌拐骗儿童罪受审时否认控罪,他只承认自己带走了孩子,不认为是拐骗。“那时候脑子里糊糊涂涂的,就是领着孩子玩,走了多远走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昨日,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将王某判刑,他没有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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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1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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