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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能否双重获赔?
同时构成人身损害和工伤可分别获赔 2013年7月13日,余姚的何女士驾驶电瓶车上班,在行至一三岔路口时被陈某驾驶的货车撞倒。之后,何女士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何女士和货车司机各负50%的责任。2013年9月16日,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赔偿何女士家属29. 法院

上班时被打伤员工要雇主赔
雇主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19岁的贵州人小赵在陈某经办的塑料厂打工。2014年1月24日,陈某以前的员工唐某到工厂找陈某借钱,因陈某不在,唐某便叫正在车间工作的小赵帮他打电话给陈某,小赵没同意,两人斗了几句嘴。不想,在小赵继续工作时,唐某手持榔头砸打小赵的头,小赵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一个月后,小赵出院,共花去医疗费2. 法院

责任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的认定
【案情】
2011年1月2日,B保险公司向A公司签发保单,被保险人为A公司,承保险种为A公司的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为1年。同年2月5日,A公司驾驶员将行人C撞死。交警部门于5月6日认定,驾驶员和死者C负事故的同等责任。C的近亲属于8月6日向法院起诉A公司后,法院于10月30日判决A公司向C的近亲属赔偿18. 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