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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6月9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行的失业保险费率做出调整,失业保险费由3%降至2%,企业和个人分别降低0.
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