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

海宁:涉农资金审计移送的两起线索 有4人先后被判刑
近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对海宁审计移送的两起涉农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海宁市农业经济局原副局级调研员李某被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2万元;海宁市水产技术服务站原站长杨某被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海宁市某水产公司法人代表杨某被法院以贪污罪、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罚金2万;建筑公司陈某为别人虚开建筑业统一发票及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金额达808. 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