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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台州国税制止一港企滥用税收安排避税

  浙江省台州市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按决议要将其2008年至2012年的税后未分配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给香港股东1688万元,香港股东提出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申请,台州市国税机关经严格审核确定香港股东为“壳公司”后,敦促企业依法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款168. 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