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6年矿产勘查项目督察意见的通知 浙土资厅函〔2016〕627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有关探矿权人,有关地质勘查单位: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矿产勘查项目督察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16〕34号)要求,2016年4月至6月,省厅组织矿产督察员对29个矿产勘查项目进行了督察。其中:浙江省桐庐县江南镇彰坞矿区铜多金属矿普查、浙江省安吉县杭垓镇摇风岭萤石矿区地质详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秀湖地区地热资源勘查、浙江省庆元县松源镇横栏金矿普查等4个项目,勘查工作能够按照勘查实施方案施工,勘查经费投入和勘查工作进度较好,未发现违法违规勘查行为,不再下发督察意见;浙江省富阳市春建乡下俞黄铁矿区及外围多金属矿普查项目涉及水源地保护、浙江省开化县马金镇石柱金矿普查项目涉及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浙江省磐安县冷水镇箬坑矿区金矿普查项目涉及铁路建设,上述3个勘查项目已停止勘查工作,不再下发督察意见;浙江省桐庐县合村乡里陈家矿区铜矿普查项目勘查许可证过期,省厅已告知探矿权人限期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不再下发督察意见;浙江省天台县雷峰乡崔岙-平桥镇石浪脚萤石矿区详查项目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浙江省淳安县王阜乡何包山村车曹坞铅锌矿普查项目和浙江省象山县茅洋乡茅洋矿区萤石矿普查项目探矿权人未提交有关督察材料、不配合督察,上述3个勘查项目移交厅执法监察局依法处理,不再下发督察意见。
现将浙江省淳安县瑶山乡黄金坪矿区铜多金属矿普查项目等18个勘查项目督察意见(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有关探矿权人、地质勘查单位按照督察意见抓紧做好整改工作。请有关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督促探矿权人和勘查单位及时整改,并组织好验收工作,验收意见按时报省厅矿产督察员办公室。
联系人:罗雪峰 联系电话:0571—88877271
附件:1.18个勘查项目督察意见(按项目分别下发)
2.18个勘查项目清单(不随文发送)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6年矿产勘查项目督察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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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