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赴诸暨了解指导“11·13”爆炸事故处置工作

22.11.2014  17:27

          2014年11月13日9时35分,绍兴诸暨市安华镇浙江洁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一车间内在进行气割作业时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受伤者于11月17日6时经抢救无效死亡,该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为落实省政府领导在重大情况专报上对该事故的批示,徐洪军副局长率综合处有关人员赴诸暨了解事故情况。
          徐洪军副局长一行深入浙江洁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听取金立耿副市长诸暨市近期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事故善后工作的情况,对事故单位采取的措施;事故调查组长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陈燕关于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的汇报。徐洪军副局长对诸暨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对“11.13爆炸事故”处置得当,善后平稳,相关工作在有序进行。同时她要求事故调查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查明原因、查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认真准备开好事故现场会,要摸清同类企业、同类工艺的情况,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举一反三,防范同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