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工程”压垮了多少人

15.05.2015  11:40
国家造高铁,投资6.98万收益1040万”   “你给我69800元,我帮你捐给国家造高铁、造飞机场,几年后,回报给你1040万元。”听到这样的高收益“投资项目”,你会心动吗?日前,嘉善法院判决一起以投资“1040国家阳光工程”为幌子,用高额回报引诱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案件,5名被告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年5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阿勤等5人在临安、嘉善等地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有70余名传销人员参与、结构严密的非法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投资“1040国家阳光工程”为幌子,以高额回报引诱他人加入,要求参加者以缴纳69800元投资款的方式获得入门发展下线的资格。同时,在组织内部,还实行业务员、主任、一代老总、二代老总等层级晋升制度,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上下线关系,从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2013年9月以后,参与传销的人员被安排在嘉善县境内的龙柏里、永安里、雪松里、城南新村等多处老旧小区的出租房内,以“”为单位进行统一管理。期间,5名被告人分工合作,老总阿桃、阿勤等全面管理条线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及发放返利、工资等,并多次以“传销成功者”现身说法,鼓动外来人员参与。阿稳、阿伍等人,担任大总管职务,协助管理条线、发放工资等等。阿存则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对传销人员进行管理、监督等。
  至被查获时止,该传销组织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资金数额累计达300余万元。
  而上述人员被抓获的过程,也充满了戏剧性。原来,一些入会会员发现上当受骗后,跟上述人员发生争执,期间抢走了阿勤的金银首饰,阿勤便报警称有人抢劫。最终,被骗者将事件起因和盘托出,5人因此暴露。
  法院审理认为,5被告人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组织、领导他人以投资国家工程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一定数额的投资款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巨额资金,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且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