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成功化解大病保险理赔纠纷患者获赔近5万

20.04.2015  18:49


  近日,衢州市龙游12315举报投诉平台受理了一起消费者投诉某保险公司不按合同履行理赔责任的投诉件。该县消保委龙洲分会的工作人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对整个事件开展调查。原来,投诉人刘女士于2013年4月到该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大病保险,如投保人患重大疾病将获得10万元赔偿金,保险费每年4000元,周期为20年,已经交了两年。2014年9月刘女士被查出颈部恶性淋巴肿瘤,住院治疗。2015年1月,刘女士凭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10万元的理赔申请,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因其在十年前生过乳腺肿瘤疾病,本次所患疾病不属于首次发生的重大疾病,不能享受保险政策。投诉人对该公司的解释不认同,认为既然这种情况不能享受保险,为何当初又让其参保?于是消费者刘女士拨打了12315热线进行投诉。
  保险公司认为,刘女士10年前曾经患过乳腺肿瘤疾病,投保前如果公司知情的话是不会同意其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而且,这一次刘女士的临床诊断结果为“腺癌转移”,两种疾病之间是否有关联存在争议。公司的初步解决方案是退还刘女士8000元的保险费,拒绝给予其他赔偿;而刘女士认为,当初投保时候曾经将自己的病情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业务员,业务员在签署保险合同时并未提出异议。而且自己每年参加单位体检,最近5年的体检结果都是健康的,表明乳腺癌已经治愈,这次所患的颈部恶性淋巴肿瘤应该属于新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理应按照合同赔偿10万元。由于本案涉及金额较大,又考虑到患者的病情较为特殊,该局分管领导亲自率领消保委及龙洲分会工作人员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业务员是不允许向患过恶性肿瘤的人员推销大病保险产品的,公该司在合同的审核中没有严格把关,导致投保人的这份理赔申请很难获得审核批准,公司建议投保人撤销保单,退还8000元保险费,并给予刘女士40000元补助赔偿金,消费者对此也表示接受。至此这起大病保险理赔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