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安监局“三举措”规范安全评价活动

07.08.2015  10:51

  一是畅通进入渠道。以龙游县涉批中介网上大厅建设为契机,全面梳理在县域内开展安全评价业务的评价机构的基本情况,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联系,引导机构按要求入驻网上大厅,方便企业更好地选择评价机构。

  二是加强备案管理。凡是在龙开展业务的安全评价单位都要求填写备案登记表,进行项目实施过程履职承诺,同时除上报纸质备案材料外还需到龙游县涉批中介网上大厅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备案登记后,方可入驻网上大厅,开展网上业务承接活动。

  三是规范服务行为。一是以评价报告审查为切入点,督促机构抓好评价报告的内审,要求现状评价(竣工验收评价)专家必须到现场审查,不得以函审替代。二是以安全许可现场审查为抓手,要求专家组对照评价报告进行核查,查找评价报告的缺项、漏项及常见问题,促使安全评价机构进一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三是以日常监管为重点,加强对没有严格执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评价报告失实;以安全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名义或以欺骗手段到生产经营单位招揽业务;评价、评审时草率,降低评价、评审标准等方面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列入重点监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