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阳光评标”为招投标监督上“双保险”

19.01.2016  10:22

龙泉新闻网讯    1月15日,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人头攒动,人们聚精会神地盯着前方的视频画面,若干个摄像头传来的画面清晰地显示着各个评标室内的同步直播画面。这是我市实行“阳光评标”的一幕,为丽水市九个县(市、区)中首推的举措。

“阳光评标”是对评标现场进行同步直播,在直播室内,投标人、供应商、社会公众均可观看直播视频,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以实现评标过程的透明化、公开化。

此次进入“阳光评标”的项目是龙泉市剑川大道国大西侧联建房改造工程。投标人浙江庆龙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吴伟霞说:“以前参加开标评标,我们投标人都会担心暗箱操作。现在通过视频可以看到整个评标过程,程序规范严格了,我们心里也踏实了。”

龙泉市招管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6年起,所有进市招投标中心平台交易的政府投资项目都适用“阳光评标”。推行“阳光评标”,可以使投标人、社会公众与招投标监管人员一起监督评标专家的行为,变少数人监管为全社会参与监管,让评标专家形成自我约束,让评标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实现公正评标、阳光评标,对促进评标专家廉洁自律、全面提升评标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