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入选首批省级低碳试点创建市
日前,浙江省暨杭州市2016年“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在杭州低碳科技馆举办,活动发布了首批省级低碳试点创建名单,龙泉市成功入选低碳县市创建名单。
据了解,省级低碳试点创建目标是到2020年,创建一批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生产高效、生活宜居的低碳城市、县(市)、城镇,打造一批产业高度集聚、地区行业特色鲜明、生产力高的低碳园区,培育一批掌握低碳核心技术、具有先进低碳管理水平的低碳企业。
县级试点创建旨在建立推进低碳发展的县(市)级政府治理体系、空间管理体系、统计核算体系,完善低碳产业培育机制,健全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机制,构建低碳生活推广机制。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管理平台、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碳汇能力建设等领域实施探索。通过试点,县(市)碳排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碳强度下降水平位于全省前列。
龙泉市生态资源丰富,环境质量优秀。市域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38万千瓦,可开发水力资源装机容量约为25.4万千瓦。全市林地面积398.5万亩,毛竹面积55万亩,森林蓄积量高达18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4.2%。近年来龙泉市积极开展水电、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目前市域内已建水电站105座,装机容量20.5万千瓦,平均年发电量5.32亿千瓦时,年可替代19.15万吨标准煤;已投入运行的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厂,每年可消耗25万吨废弃木屑、竹屑和废弃菌棒等生物质燃料,相当于可替代6.5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6万吨。太阳能发电方面,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装机容量200MW。
龙泉市拥有良好的低碳试点基础条件。青瓷宝剑等文化产业稳步发展,中国青瓷小镇、龙泉山景区为主的旅游产业迅速发展。2015年龙泉能源消耗总量33.4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同期下降4.32%,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9.8%,“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3.7%,超额完成丽水市下达的“十二五”下降15.4%目标。“十二五”期间GDP年均增长9.7%。全市2014年碳排放总量较2010年仅增长2.31%。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0.48吨/万元,仅为全省碳排放强度的47%,实现经济高速增长,能耗和碳排放低速增长。
龙泉市在经过深入调研、充分对接的基础上形成了《龙泉市创建省级低碳县试点实施方案》。方案计划组织实施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综合循环利用、碳汇能力建设、绿色交通和低碳建筑建设等项目48个,总投资259.5亿元。预计至2018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至2.9吨/万元以下,单位GDP能耗降至0.42吨标煤/万元以下,基本形成低碳发展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发展方式。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龙泉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