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政府再次发文明确鼓励绍兴企业对口支援新疆阿瓦提县产业发展政策意见
今年7月25日,绍兴市委常委会听取了绍兴市对口援疆指挥部关于对口支援阿瓦提县发展纺织服装产业的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指挥部提出的要求完善绍兴市对口支援新疆阿瓦提县产业发展原有政策等建议意见,并以市委常委会〔2014〕17号会议纪要进行明确。为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绍政办函〔2014〕20号文件,对支援新疆阿瓦提县产业发展的绍兴企业,在投资、融资、商贸流通、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奖励和优惠政策进行明确。文件规定:
一、绍兴市区企业在2014—2016年到新疆阿瓦提县实施产业转移或投资项目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2014年度到新疆阿瓦提县投资的工业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一次性给予总投资额15%的奖励,最高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商贸及农业企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一次性给予总投资额15%的奖励,最高金额100万元人民币。2015—2016年度到新疆阿瓦提县投资的市区企业的奖励额度和最高金额按2014年标准减半奖励。
二、各级政府要通过各个环节、各种渠道为绍兴赴新疆阿瓦提县实行产业转移或投资的企业建立融资平台,对绍兴本地的传统产业实行转移的,在绍金融机构要给予大力支持,方便援疆企业票据贴现、资产转卖等信贷业务。
三、对绍兴市区企业采购新疆阿瓦提县生产的新鲜蔬菜果品等名优农产品的,在2014—2016年度内,按实际发生的采购贷款给予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补助;建立阿瓦提名优农副产品展示中心,给予企业在用地和经费上的支持。在各区、县(市)新设阿瓦提名优农副产品专营店进行销售,营业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且持续经营时间1年以上的,给予5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经绍兴市有关部门邀请并由阿瓦提县政府或部门组织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来绍兴参加展销活动的,免收企业的展位费。
四、绍兴赴新疆阿瓦提县实行产业转移或投资的企业在享受绍兴各级政府各项奖励和优惠政策的同时,可同时享受新疆阿瓦提县为鼓励引进企业产业转移及投资所制订的土地、税收、融资、劳动力支援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和奖励政策。
五、市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绍兴市与阿瓦提县有关经贸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对赴阿瓦提县投资的绍兴企业和经贸合作项目进行深入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对赴阿瓦提县投资的绍兴企业和经贸合作项目在我市新闻媒体上刊登广告的,费用给予适当减免。
同时,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对口支援新疆阿瓦提县产业转移和投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赴阿瓦提县产业转移和投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该政策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鼓励绍兴企业到新疆阿瓦提县投资兴业,帮助提升阿瓦提县经济发展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绍兴市援疆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