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院前急救服务

19.03.2015  19:29

  3月11日起至3月底,酝酿8年之久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草案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依法举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单位和个人向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进行捐赠,并依法享受相应所得税优惠政策。
  据悉,北京还将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收费标准,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