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出首张“四证合一”营业执照
15.05.2015 00:37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据介绍,黑龙江省为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对该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将统一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统一发放一张记载有企业注册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号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法律效力。申请人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再申请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按照“一表申请、信息共享、联动审批、一照四号”的模式,申请人只需填写1张申请表格、准备1套申报材料、在1个窗口办理,5日内即可在工商登记窗口领取载有4个证号的营业执照,改变了之前的“分别受理、分别审批、分别发证照”的传统模式。
5月6日,由黑龙江省政府组织的“全省四证合一现场推进会”在哈尔滨行政服务中心举行,黑龙江省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负责人及13个地市主管副市长、工商局长60余人参加了现场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各地市都在积极推进“四证合一”工作,6月底前,将完成“四证合一”的准备工作,7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统一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5.05.2015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