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黎明对做好数字经济发展专项监督提出要求

30.03.2020  12:10

  本网讯 3月27日下午,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工作汇报会在杭州召开。会议听取了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等五个部门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工作汇报,省财政厅等八个部门提交了书面汇报材料。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史济锡和秘书长李火林出席会议。

  梁黎明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强统筹设计,高标准高质量谋划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体系日趋完备,领域不断拓展,重点更加明确,力度逐年加大,全省上下形成了大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打造数字经济高地的浓厚氛围。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强化制度设计,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数字经济与各行业各领域相互融合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梁黎明强调,当前我省数字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要聚焦数字产业规模和能级、数字经济核心技术支撑、地区间平衡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应用、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加强分析研究,逐一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加快补齐短板,引领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梁黎明强调,开展我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监督,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的一个重要举措,是省市县人大统一部署、上下配合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专项监督工作对于推进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数字经济决策部署以及数字经济知识理论的学习、认识和理解,做深做实做细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发挥省市县三级人大的整体优势,为促进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专项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以及数字经济立法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帮助企业和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三要通过立法形式引领和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既要把各地各部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好的政策举措,包括疫情防控期间运用数字技术推进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总结好提炼好,用法条固化下来,也要把基层的实际需求以及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在立法中加以解决,为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省人大常委会秘办领导、各专(工)委负责人通过视频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