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追黄群超、陈新荣,授予曹红岩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03.11.2015  17:30

  本报讯日前,中共浙江省委作出决定,追授黄群超、陈新荣同志,授予曹红岩同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黄群超,男,汉族,浙江德清人,1968年4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湖州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指挥部指挥长、党委书记,柯坪县委副书记。2015年8月11日晚,黄群超同志突发心脏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年仅47岁。

  陈新荣,男,汉族,浙江浦江人,1962年9月出生,1985年6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浦江县檀溪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站长。

  曹红岩,男,汉族,浙江浦江人,1971年9月出生,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浦江县檀溪镇副镇长。

  2015年7月24日,陈新荣、曹红岩同志按照檀溪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在该镇盘山村劝导村民规范设摊时,面对不配合整治并挥刀行凶的摊贩,临危不惧,挺身制止,陈新荣同志不幸被刺中右侧腹部,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曹红岩同志脸部、颈部、胸部和手臂多处被砍伤。

  《决定》指出,黄群超同志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支援新疆建设,其间认真履行指挥长职责,团结带领指挥部一班人扎根边疆,忘我工作,建设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安居富民工程,推动指挥部各项工作都走在前列,为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六个特别”的浙江援疆精神,他是我省援疆干部的优秀代表,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楷模。陈新荣、曹红岩两位同志长期扎根基层,心中有群众,肩头有担当,勤勉务实,敬业奉献,为推动山乡发展、群众幸福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履行职责遭遇暴力抗拒、群众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制止暴行,彰显了不畏艰险、献身事业的浩然正气,展现了冲锋在前、担当有为的先锋形象,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楷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省委决定,追授黄群超、陈新荣同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授予曹红岩同志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黄群超、陈新荣、曹红岩同志学习。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黄群超、陈新荣、曹红岩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生动教材,广泛开展向三位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全省广大共产党员要以黄群超、陈新荣、曹红岩同志为榜样,提振精气神,增强执行力,自觉担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坚持和深化“八八战略”,建设“两富”“两美”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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